执行法官延伸服务 助老汉安度晚年

  发布时间:2014-03-20 12:23:34


    吉水法院网讯 3月20日,在一幢平房内一位白发苍苍的古稀老人紧握着吉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含着泪水深情地说:“感谢你们,你们是好人啊……”。这一幕的出现,是源于一起五年前的赡养纠纷案的执结,执行法官不仅帮助老人拿到了赡养费,还帮助老人找到了安身之处。

    通过了解,种了一辈子地的郭老汉,含辛茹苦将膝下仅有的一个儿子拉扯到大,并为其子娶妻成家。已过古稀之年的他,本应在家安度晚年、尽享天伦之乐,可却因其子对其不管不问,吃了半辈子苦的他仍在为生计担忧。天不遂人愿,2008年的一场大雪又将老汉仅有的一处年久失修的土胚房压塌,从此流离于县城,在县城租了一处廉价的单间,平日靠捡些废品维持生计。为此,郭老汉多次恳求儿子给予赡养费,帮助其修补房屋,但多次都吃了闭门羹,无奈于2009年5月将儿子起诉至吉水法院,后经法院判决儿子郭某于每年底给付郭老汉3000元赡养费。

    2014年1月,经郭老汉多次催问其子给付赡养费未果,心灰意冷的他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各项财产查控手段均未发现郭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多方调查了解到,郭老汉的儿子在县城开了家小饭馆,生意稳定。随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到其子,向其释明法理,告知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从法律规定、伦理道德、家庭美德、子女教育、社会声誉等多个方面进行耐心劝说。经过多次的思想工作后,郭老汉的儿子也感到羞愧,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对,同时意识到其行为会对下一代造成效仿不赡养老人的恶劣影响,当即履行了前五年的赡养费,并表示今后一定会按法院判决内容履行义务。

    收取到执行款后,该院执行法官马不停蹄地将这笔赡养费送至郭老汉的出租房处,让执行法官不解的是,拿到赡养费后的老汉仍旧不高兴、郁郁寡欢。随后在与执行法官的交谈中他道出了自己的又一个苦衷,原来是房东以其年事过高为由,不愿意再将房屋出租于他,老汉担心自己没有安身之处。听了老汉的苦衷,该院执行法官当即带着郭老汉到县城出租房比较集中的区域去寻求房屋,起初找到几家,可房东不是以年纪大为由,就是以捡废品太脏为由,拒绝了老汉,可好事多磨,在该院法官的努力帮助下,终于有人答应愿意将房屋出租给郭老汉。在达成租赁协议之后,执行法官又帮助老汉把其家当搬至到了新的房屋,于是有了开篇老汉抽泣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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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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