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善举暖人心 力促执行效果佳

  发布时间:2013-11-07 09:52:55


    吉水法院网讯 11月6日下午,在外务工的被执行人罗某风尘仆仆的来到吉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爽快的将20000元执行款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上,并紧紧握住了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感谢你们在危难关头救了我父亲,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是我家的大恩人”。 

    2012年9月,罗某驾驶摩托车前往县城,在路上遇见正在等车的同村谢某,出于好意,罗某遂搭上谢某一同前往县城。不料在途中,罗某驾驶的摩托车与一辆小客车发生追尾,致使在后座的谢某摔成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由罗某负主要责任。同年11月,谢某将罗某起诉至吉水县法院,经该院审理后判决罗某须向谢某支付20000元医疗费。

    2013年2月,经谢某向吉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随后,该院执行人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罗某家中进行沟通,向其释明法理,但罗某情绪异常激动,表示其是出于好意搭乘谢某,认为好心没好报,拒绝履行义务。今年4月,罗某外出打工并更换了手机号码,致使执行人员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10月中下旬,正直晚稻收割时节,考虑到被执行人罗某可能会前往家中收割稻子,该院执行法官再次前往其家中。当推开虚掩的大门时,发现罗某的父亲面目疼苦的躺在地上抽搐,执行法官们见状后立即将其父抬至警车上送往医院,并先行垫付了医药费用,由于抢救及时,罗某的父亲并无生命危险。事后,执行法官特地前往医院探望其父,其父被法官的善举和温情所打动,当即通过电话将此事告诉了远在外地的罗某,罗某听闻后也感激涕零,并承诺会立马赶回吉水了解此案。11月6日下午,罗某兑现了他的承诺,于是便有了开篇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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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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