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父亲被“骗婚” 儿子竟踢伤“准后妈”

  发布时间:2013-09-04 14:24:32


    吉水法院网讯 吉水一老人为寻找晚年幸福欲与一女子结婚,但是儿子却坚持认为这个“准后妈”是为骗财才与自己父亲结婚,为阻扰老人结婚小吴竟将该女子踢伤。9月4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决吴明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明的母亲早年去世,其父吴某退休后闲遐在家,2012年10月经他人介绍认识了王梅,两人接触后欲办理结婚登记。吴明得知后非常气愤,认为王梅不是诚心想嫁给其父亲,只是想以此骗取父亲的退休金而已, 10月20日电话联系其兄弟共三人赶往其父亲住处,在途中正遇见其父与该女子赶往县城,吴明便上前责骂该女子,遂互相发生吵闹直至拉扯。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吴明在该女子左腿髋部踢了一脚,致该女子受伤,后经法医鉴定,其伤情为轻伤甲级。

    考虑本案引发的原因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特殊身份关系,一审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多次组织调解,双方终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得到受害人谅解。同时被告人吴明案发后自首,庭审中悔罪态度明显,一审法院认为被告吴明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具有以上量刑情节,认为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第1页  共1页

责任编辑:邓志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