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沉迷网恋遭诉离 缘起丈夫不“罗曼蒂克”

  发布时间:2013-09-02 11:47:10


    吉水法院网讯 妻子因丈夫不够浪漫而沉迷网络,且多次和他人网恋,对家庭不管不顾,丈夫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13年9月2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离婚纠纷,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毛小华的诉讼请求。

    原告毛小华与被告叶美凤2008年下半年在广东务工时相识,两人相处不久后于2009年6月4日登记结婚,同年10月生育一女取名毛莹莹。由于婚前相处时间短,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原、被告经常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被告痴迷网络,经常和他人网恋,对女儿成长状况毫不关心。2011年11月份,原、被告因琐事争吵后,被告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并更换联系方式,再未与原告联系。原告多方寻找,并多次联系被告娘家人,均未找到被告。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自由恋爱后自愿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已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虽然双方因性格不合偶有争吵,但原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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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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