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七年妻子难生育 “独苗”丈夫两度诉离

  发布时间:2013-08-28 09:40:36


    吉水法院网讯 美满的家庭关系需要孩子来维系,因为妻子患病且四处寻医后仍难以生育,身为家中独子的丈夫无奈两度起诉离婚。2013年8月27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调离了该起离婚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七年夫妻一朝和平分手。

    2005年初,原告杨磊和被告周敏经朋友介绍相识,两人很快坠入爱河。相恋一年多后,两人于2006年1月登记结婚。然而婚后多年,周敏一直都没有怀孕,到医院检查后才发现周敏患有先天性幼稚子宫,治愈的希望很小。杨磊带周敏四处求医问药均无效的情况下,身为家中独子的丈夫因不能传宗接代、未能给家中父母带来精神慰藉而痛苦不堪。为此,杨磊于2012年2月13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经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因夫妻关系未得到改善,杨磊再次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准予其离婚。

    法院受理后,该院法官积极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妻子最终“因为爱所以放手”而且无条件同意离婚,但丈夫杨磊坚持要给予妻子一定的经济补偿。最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杨磊当庭向被告周敏支付经济补偿3万元,双方七年的婚姻至此也走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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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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