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烈日四小时 不惧高温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3-07-11 09:51:15


    吉水法院网讯 7月10日,吉水法院执行局干警放弃午休时间,冒着酷暑,在被执行人周某家附近蹲守了整整一个下午,终将销声匿迹数年的周某逮到,从而促使其当场交纳20万元执行款,对剩余的款项做了明确的还款计划,并提供了担保。这起难结的“骨头案”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

    2006年,周某从吉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36万元用于投资办厂,借款到期后,周某分文未还。2008年6月,吉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至法院,吉水法院经审理判决周某十五日内偿还所借本金36万元及利息。2008年1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周某仍未履行义务。由于周某长年在外活动,几年都未回家,执行干警多次寻找其下落,均未果。

    7月10日上午,该案执行法官得到线索,周某将从广东装送一批货物去上海,中途会路过吉水县城回家探望,但具体时间不明。当天中午吉水法院执行局干警取消午休,蹲守在周某家附近,直至下午4时许,一个因“游子归家”而面带欣喜的身影出现在执行干警的视线里,这对在烈日下蹲守了4个多小时的执行干警来说足以是一剂兴奋剂,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周某的脸色立马由“晴转阴”,刚才的欣喜一扫而光。在法律的威慑下,周某当即联系其生意伙伴送来20万元现金,并为其所欠余款提供了担保。出于周某此次装送的货物是热带水果,不宜保存,否则将会造成比较大的损失,执行干警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未对被执行人周某进行司法拘留。事后,当得知为了“等候”自己的出现,执行干警在高温下蹲守4个多小时,周某不仅惊讶也表现出敬佩,同时对法院执行干警人性化执行表示心悦诚服,并保证今后一定会诚信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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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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