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迷心窍:女子竟盗窃来帮工的妹夫

发布时间:2013-06-18 00:00:00


    吉水法院网讯 俗话说:“千防万防,家贼难防!”好心好意在哥哥家帮工刷墙,未曾想嫂子却财迷心窍将自己刚领到的血汗钱给惦记上了。日前,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亲属之间的盗窃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戴小花犯盗窃罪,单处罚金1000元。

    2012年2月24日晚,被告人戴小花看见被害人李江龙收到泥工工资6000元(李江龙系戴小花丈夫的妹夫)。次日上午,李江龙还未来得及存入银行便到哥哥家中帮忙粉刷其新房的内墙,并将装有6000元现金的外套换下挂在卧室门后。被告人戴小花趁李江龙在刷墙之际将6000元现金悉数盗走,并先后藏匿于床上和柜子中。

    案发后,被告人戴小花于2012年2月28日将赃款6000元交由其公公代退还给被害人李江龙,2月29日、3月3日先后两次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小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其近亲属李江龙的现金6000元,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由于被告人戴小花主动投案自首并将赃款退还,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当庭自愿认罪,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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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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