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违约金难履行 三调联动巧化解

  发布时间:2013-06-14 11:59:32


    吉水法院网讯  合同中动辄约定上百万的违约金,但真要履行却是大问题。6月12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利用“三调联动”机制巧妙化解了一起百万违约金案,最终以五万五千元使得案结事了。

    2006年11月6日,原告李海与被告吉水县文峰镇某村委会签订了一份《租用协议》,该协议约定了租用土地的使用范围、租用时间、租金及付款方式等权利和义务,同时还约定了1000000元的违约金。协议签订后,原告准备进驻承租地进行经营管理时,却遭到了被告所辖村民的阻拦,被告未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协调调解”义务,致使原告无法进行正常经营管理。

    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先后深入原告所承包的山场及水库,及时了解第一手资料,为调解工作做好准备。在做好双方的释法明理工作的基础上,还邀请了村民、乡镇党委、政府一同参与调解,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使得该案圆满解决。原告李海与被告文峰镇某村委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自愿解除《租用协议》;被告文峰镇某村委会自愿赔偿原告李海各项经济损失5.5万元,原告李海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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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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